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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会概况

辽宁省电力行业协会简介

 

  辽宁省电力行业协会成立于2002年1月31日,是由辽宁省境内各类涉电力领域市场主体自愿结成的全省性、综合性行业社会团体,是非营利性社会组织。

 

  辽宁省电力行业协会现有会员157家,其中理事长单位(国网辽宁省电力有限公司)1家,秘书长单位1家、副理事长单位7家,监事单位5家、理事单位26家、会员单位117家。协会设有1个智库机构:辽宁省电力行业协会专家委员会;设有5个分支机构:辽宁省电力行业协会储能分会、充电基础设施与交通电动化分会、能源电力数字化分会、新能源分会及电力工业遗产传承与保护专业委员会。


        协会于2023年8月3日召开第四届一次会员大会完成换届,选举产生第四届理事会和第二届监事会。协会最高权力机构是会员大会,在大会闭会期间由理事会行使权力,监督机构为监事会,办事机构为秘书处。协会办事机构内设综合管理部、会员服务部和调研培训部。

 

  协会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守社会道德风尚,自觉加强诚信自律建设。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建设法人治理体系,依法办会;科学发展,创建和谐电力行业,服务党和政府工作大局,服务广大会员,服务全省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和民生改善;坚持以会员为本,公开、公平、公正地代表会员和行业利益,维护会员和行业合法权益,促进企业行业守法经营自我约束,发挥政府、企业间的桥梁纽带作用;推动电力行业可持续发展。

 

  自2009年以来,为落实国家节能减排政策,受辽宁省经信委委托,为促进我省节能减排工作开展了行业对标工作,多次召开相关会议,带领会员单位学习相关政策及技术,对火电企业节能减排工作的开展和生产成本的回落起到了很大的推动作用,推动了全省发电企业节能减排工作。

 

 

 

  起草《辽宁省66kv电力用户变电所运行管理标准》、《辽宁省10kv电力用户变电所运行管理标准》两个标准和《辽宁省用电单位变电所运行管理办法》一个办法,对加强辽宁省用电单位变电所运行管理、规范我省用电点位变电所运行管理工作起到了很大的推动作用,促进了辽宁电网安全、稳定、经济运行。

 

 

 

  定期出版协会刊物《辽宁电业》及更新网站,为会员单位提供了一个信息交流的窗口和平台。

 

 

 

  举办展会,为电力企业寻求新设备、新技术搭建平台,促进东北地区电力发展。

 

 

 

  今后,辽宁省电力行业协会将持续铺垫和充实协会服务平台的各项功能,为推动我省电力行业可持续发展尽我们的努力。

 

 

 

  地 址:沈阳市和平区太原南街224号A3座     邮编:110005

 

 

电 话:024-23142212    

 

 

  网 址:www.lepa.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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